#案件播報# 【#夫妻花2萬4購買假幣26萬# 獲刑5至11年 】近日,四川綿陽高新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購買、運輸假幣、持有假幣的案件。2020年9月27日,暫住綿陽市的湖南籍塗某某和錢某某夫妻二人,駕車行駛至高新區磨家鎮108國道十字路口時,被設卡的民警攔截,民警在其車輛後排搜查出一紙箱,裝有麵額100元的疑似假人民幣2600張,總麵額26萬元,經鑒定均為假幣。綿陽高新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審判員 袁福林:“通過進一步偵查,發現二人在2020年9月份的一天與其上家聯係。在內江購買假鈔,由(用)2萬4千塊錢購買了26萬的假鈔。從內江運回綿陽,同時根據他們交代線索在其租房處及搜查時發現非法持有假鈔9000餘元。綿陽高新區法院作出判決,塗某某犯購買、運輸假幣罪、持有假幣罪,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, 並處罰金十一萬元。錢某某犯購買、運輸假幣罪、持有假幣罪,數罪並罰,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七個月, 並處罰金七萬元。 (央視網快看)
